這起校園詐欺案從台中朝陽科技大學引爆,經查,受害學生遍及亞洲大學、嶺東科技大學、台灣體育大學等校學生,他們被翁生洗腦,大多購買iPhone XS MAX 256G,以這款手機在Apple Inc.官網空機售價45,500元,受害學生並非要自己使用,只為了拿佣金,申辦無卡分24期購買,連同利息還完款高達近6萬元,比原價高出約14500元。受害學生家長怒斥,翁男利用同學情誼撈錢,自己吃香喝辣,「上學開雙B名車,出事情了,完全卸責,人間蒸發,實在太可惡!」
根據受害學生家長向《蘋果》爆料,翁男遊說同學申辦無卡分期,分為18至24期不等,幫他購買iPhone手機,全新手機交給翁男後,可獲得1500至5000元不等佣金,翁男還讓同學簽署「免責聲明書」,內文提及「協助辦理分期一事,為協助本公司業績使用,不需附帶任何責任,及任何分期產生之費用」,其女兒真以為貸款不需要她繳錢,6月間由翁男帶至手機行,上樂分期網站購買iPhone XS MAX 256G手機,分24期,一期要繳2491元。
另一名被害學生表示,翁男邀約大家一起賺錢,說得非常誠懇,指「現在景氣不好,雖然大家都還是學生,多少要想辦法賺點錢!」他真以為出面辦無卡分期就可淨賺5千元,便由翁帶他到手機行買了iPhone XS MAX 256G,無卡分36期;之前說好由翁繳貸款,沒想到翁只繳前4期,之後就推說很忙忘了繳,再來就避不見面,害他背著好幾萬的債。
受害學者都在購物網站「樂分期」申辦手機,該官網標榜「最受大學生歡迎的分期購物網站」。《蘋果》搜尋其購物網頁,發現一支iPhone 11 Pro Max 512G手機,選擇無卡分期付款,一共要付24期、每期2954元,總共要付70896元,相較Apple官網同款同規格手機為52400元,樂分期的無卡分期貴了18496元。